我给《联合早报》写的一篇文章《世俗主义更行得通》在上个星期天(2009年6月28日)刊登。以下为原版(包括未经修改的题目):
谈世俗人道主义
全球化中衍生的原教旨主义(fundamentalism)
全 球化过程让世界变得更小,使不同国籍、种族、宗教、性向的人士有机会接触,开拓文化视野的同时,却也让另一些人感觉到不安与恐惧。尤其是当自己的既定价值 观和世界观受到挑战,并对他者(the Other)的文化和宗教不了解(也不屑于此)时,无知和恐惧就会发酵成一种自我为中心的排他主义。原教旨主义者(fundamentalists)和种 族主义者尤为如此。
一般来说,“原教旨主义者”指的是某些宗教族群,深信自己对个人信仰和经文的阐释应作为整个社会的共同标准,甚至包括 经济、文化和政治生活的所有方面。原教旨主义者有强烈的优越感,视与自己信仰和价值观相异的族群为劣等人。另外,由于担心自己的思想受到他者污染或影响, 原教旨主义者对于促进和谐与包容的跨宗教交流活动极为排斥,其思想保守而狭窄。美国的极右派基督徒便是例子。作为世俗主义的头号反对者,他们认为世俗主义 威胁到个人的“宗教权益”与“国家安全”。
新加坡的右派宗教分子抬头了吗?
从 妇女行动与研究协会(AWARE)遭来自同一宗教组织成员(即“新营”)劫持的风波及事后所引发的舆论来看,新营的鬼祟行动方式与强硬措辞,及对弱势族群 (即同性恋)所表现的不共戴天的鄙视和厌恶,与美国极右派宗教分子的行为非常相似。就以在网上对妇协风波中支持新营者为例,其意见一般围绕在个人信仰教条 与道德观,鲜少能从科学证据、开阔的世界观以及不同的角度(如经济学、社会学、生物学、文化习俗、世界历史以及人道主义等)展开讨论。
官 委议员张黎衍5月26日在国会上发表了有关妇协事件和世俗主义的看法,也是值得关注的。她认为“世俗主义极端分子(secular fundamentalists)在公共讨论中阻止具有宗教信念者发言,将带有宗教观点的意见妖魔化,让持有宗教信仰者难堪,并转移公民的注意力——使他 们在面对由世俗化信念和由宗教信仰所构成的主张时——唾弃后者所带来的益处。”
张黎衍似乎在担忧个人宗教权益和发言权在世俗制度中受到侵 犯,反讽的是,当身为一个深信宗教价值观应对立法发挥影响力的她,能成为官委议员,并在国会上畅所欲言,被本地媒体报导时,这就恰恰使她对世俗主义的指控 成为了悖论。反讽的是,新加坡的世俗制度,正好就保障了她的发言权及信仰自由,尽管她的措词是有带有宗教色彩的。
危险的二元化世界观
张 黎衍的论述,也企图建构了持有宗教信仰者与世俗主义者之间的对峙关系。 问题是,这种非此即彼的二元化世界观是很危险的。在迅速经历全球化、瞬息万变、由不同宗教、种族和性/别族群所构成的大千世界中,世俗主义并不等于无神论 主义。实际上,许多世俗主义的倡导者,甚至还会考虑到宗教在立法和决策的作用。关键就在于,被虑及的宗教不应只有一个,而在宗教以外,还有许多因素必需考 虑。就连同一部宗教经文也有千百种阐释,从而衍生出五花八门的不同支派,世界岂是我们想像的那样黑白分明?
另外一名二元化论述者便士自封 “女权导师”的黄嗣棉。她坚持认为如果在针对同性恋课题上持“中立”(neutrality)态度就等于“鼓吹同性恋行为”。问题恐怕也没那么简单:“中 立”既非支持(pro)亦非反对(against),更多是认识到不同立场之后而不选择支持任何一方。我们非得强迫不偏不倚的人士选择一种立场,甚至将之 定位成敌人吗?
如果在宗教、价值观和性课题上坚持一种二元化、甚至敌对的态度,就很容易落入美国前总统布什的话语陷阱:“要不你就与我们 站在同一阵线上,否则就是在和我们作对”。这名穷兵黩武、对阿富汗和伊拉克发动战争,在外交政策上将回教发展中国家边缘化的鹰派人物,之所以能执政长达两 届之久,美国右派宗教分子的支持是重要原因之一。
原教旨主义者当然可以理直气壮地声张自己介入世俗空间的权利,但如果是披上世俗主义的外衣,暗地里却宣扬自己的教义(就如妇协遭骑劫一样),哪怕是忧国忧民地强说自己在为“国家前途”担忧、为“广大社会利益”着想,其意图恐怕也是值得怀疑的。
包容尊重,和谐共存
简 单来说,世俗主义指的是在一个社会中,人民的行为和决定(尤其是宪法、施政上)不受宗教,而以科学论据为准。当然,作为一个多元宗教而大部分人拥有宗教信 仰的社会,完全不考虑宗教在世俗社会中所扮演的社会是不可能的。也许,不少人会将宗教信仰作为个人的道德标准,但道德标准也因人而异,如果新加坡所有人 (包括外来人)都被迫遵循一种教义的道德标准,例如举国上下严禁吃猪肉,或凡肉食者都需被罚款,或规定国民在用餐必需祷告,社会不仅将产生棘手的宗教和种 族冲突,新加坡也很难成为一个活力四射、百花齐放的国际大都会。
也许,属于中庸之道的世俗人道主义( secular humanism )更能确保宗教和谐、不同族群共存,保障各种族群(包括弱视族群)的权益。更重要的是,这种开明的襟怀不仅能保障宗教自由,但也不否定神明的存在,同时包 容不同信仰对神明的阐释。在此前提下,人们可以在私人领域中参与宗教仪式、追求个人信仰,并在公共空间中成为世俗人道主义者。
最后,世俗 人道主义者应该时时自我提醒,尊重与自己世界观相异的人。就算不同意别人的观点,也应该尝试去了解和包容,促进不同族群之间的对话,不把自己对神明的膜拜 和信仰暗度陈仓地作为公民社会或国会讨论的思想依据,或坚持掌握宇宙“绝对真理”的姿态,自封为社会“大多数”代表或不容置疑的权威。只有这样,真正的诚 恳交流、包容尊重与共存共荣才有可能实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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